2018年度金車文藝中心藝文志工徵募辦法
à實習時間:2018年3月至12月
à實習地點:金車文藝中心南京館及承德館
à徵募時間: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31日
à面談時間:2018年2月02日(五) ~ 2月09日(五)
à培訓時間:2018年2月10日(六)13:00-17:00
à簡章官網:https://goo.gl/tcoC9e
à聯絡窗口:金車文藝中心02-2562-8629#12吳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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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車文藝中心2018年度藝文志工徵募辦法
你對藝術行政或是文學、創意等不同領域的活動有興趣嗎?
歡迎加入我們,揮灑熱情、發掘自己的潛能,給予自己成長蛻變的一個機會!
一、徵募對象:
凡於2018年2月1日前,年滿18歲以上,對金車文藝中心的藝術推廣、講座執行有興趣並具熱情者,皆可報名。
※文藝中心業務以美展及講堂及專案活動為主:
— 美展:每年每館約16檔展覽,共32檔。
— 文藝講堂:每個月共四場,共40場。
— 專案活動:比賽與創作課程,每年約7場。
二、實習工作簡介:
(一)展覽服務
1. 協助展覽活動輪值服務。
2. 值班時間:每週排定時段,將視展覽時間彈性調整。
3. 工作項目:
(1) 展場服務
開館前環境整理和閉館後環境清潔、物料整理、提供參觀民眾諮詢服務、維護展品及展場。
(2)導覽服務
提供民眾導覽服務。
(二)宣傳公關:協助展覽之宣傳及文宣發放,相關資料整理。
(三)行政庶務:處理藝文相關資料匯整,行政工作協助。
(四)活動支援
協助講座、頒獎典禮或其他活動。
三、申請流程
(一)申請辦法:
● EMAIL報名
將2018年金車文藝中心藝文志工服務申請書(附件一)填寫完畢
並將檔案夾帶至EMAIL內寄至szuhui8@gmail.com,主旨請註
明【申請2018金車文藝中心藝文志工】。如有作品集,可一併附
加檔案或提供連結於信件中。
● 親自送件
地點: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號3樓
時間:星期二至日11:00~18:00
● 郵寄報名(以郵戳為憑)
請寄至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號3樓
(金車文藝中心2018藝文志工徵募小組 收)
(二) 申請時間:2017.12.18~2018.01.31
(三) 徵募截止時間:2018.01.31(三)18:00止
(四) 面試時間:2018.02.02(五)~02.08(五)
(五) 培訓時間:2018.02.10(六)13:00-17:00
(六) 申請資料:
1.簡歷乙份(附件一)
3.申請辦法閱後簽名聯(即此份文件)
4.作品集…等(非必要)
(七) 徵募流程:
第一階段à繳交報名資料 第二階段à面試
第三階段à培訓課程 註:面試及培訓課程請勿缺席。
四、實習義務
(一) 志工服務時數基本應達100小時。
●美展:每檔展覽展期約兩個月,每人實習期間至少需為民眾完整導
覽並撰寫展覽賞析;協助採訪藝術家與拍攝相關影片。
● 文藝講座:每個月四場,於週六下午舉辦,每人實習期間至少需參
與10場講座(包含民眾報到、講座記錄及活動側拍…等)。
●辦公室庶務:實習時間可選擇於週二至週日間自由排班,每人至少
需協助行政事務10次,每次需滿5小時。
●創作課程:一年總共五場次,每人實習期間至少需選擇三場次並全
天服務。
●專案活動:比賽或大型活動的頒獎典禮…等,現場機動與記錄。
(二) 培訓課程
●認識金車文教基金會文藝中心
● 實習生服務守則
(三) 出缺勤制度
● 實習生若臨時有重要事務無法依排定時間到班,請先尋找可代班
人員,並請於一週前告知文藝中心人員。
● 請於值班時間前5分鐘抵達文藝中心並完成簽到。
● 完成排班後若欲更動班表,請於文藝中心服勤時提出修改需求並
選填班表。
五、優惠與福利
(一)免費參與活動:實習期間,可優先免費參與基金會舉辦的活動。
(二)績優累計:實習生依排定時間服勤時間到文藝中心實習,凡表現優良,無
遲到早退者將提供特別禮物以表獎勵。
(三)依規定實習期滿,由本基金會開立志工證明及獎狀。
(四)本會補助交通與伙食費共200元/日。(一日至少服務5小時,不含休息
時間。若有其他需求請於面試時告知)
(五)於三個月內達基本服務時數(100小時),始可獲得伯朗咖啡券、文藝中
心出版品與筆記本各乙份。
(六)超過基本服務時數後再滿100小時,即提供獎勵(下列選項任選四種,
不得複選)
A.圖書禮券1,000元
B.臺北市教育生活卡基本卡與魔卡MOCA雙人卡各乙張(價值899元)
C.伯朗咖啡券10張
D.電影票(恕無法自選影城)5張
E.便利商店商品卡1,000元
F.文藝中心出版品五份
註:基本服務時數滿200小時獎勵乙次(限半年內完成);滿300小時即獎勵
貳次(限九個月內完成),依此類推。
六、注意事項
(一) 實習期間即視同為基金會之一員,須遵守本基金會各項規則事項。
(二) 本項實習為無給薪之志工性質。
(三) 實習期間不得以本中心實習生之名義對外發言或從事任何有損本基
金會聲譽之行為,違反者將逕行勸導糾正,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其
實習資格。
七、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條款
(一)本會為工作上聯繫之需求,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基於個人資料保
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蒐集、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(二)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子信箱、聯絡方式及其
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(三)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一、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
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基金會因活動執行所須之保存期間。
二、地區:本國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。
三、對象:本基金會。
四、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(四)個人資料使用期間
當您同意本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時,期間自您同意當日起至:
一、本會所規定之志工服務到期之日。
二、您請求本會停止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日。
三、其他依法須保存之期限止。
(五)立書人之權益
當本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,您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,向本
會執行下列權益:
一、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二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三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四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五、請求刪除。